财政票据是发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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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1 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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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4-25 00:48
财政票据不是*。
财政票据和*的区别:
1.监管部门不同
财政票据:是由财政部门监制、发放、管理;
*;是由税务机关负责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
2.开具的主体不同
财政票据:由行政事业单位开具;
*: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开具。
3.开具的对象不同
财政票据:收取的是非税收入;
*:应税收入。
4.适用行*规不同
财政票据:适用《财政票据管理办法》;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财政票据是指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和发放,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经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机构、代行*职能的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执收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省*有关规定,征收或者收取*非税收入,*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从事医疗服务取得的收入,社会团体收取会费,以及上述执收单位进行财务往来结算活动等,应当使用财政票据的财务行为时,向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开具的收款或缴款凭证。
财政部修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 明确电子票据与纸质票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据统计,截至2020年6月底,全国累计开出财政电子票据4亿多份,涉及金额近万亿元,覆盖了所有行业和票据种类。
财政票据,是指由财政部门监(印)制、发放、管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公共管理或者公共服务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收取*非税收入或者从事非营利性活动收取财物时,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的凭证。
“随着改革不断推进,财政电子票据法律地位不明确的问题逐渐凸显,《办法》中的部分规定也逐渐难以适应改革和现实工作需要。”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说,为进一步加强财政票据管理和财务监督,适应数字中国、数字*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需要,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及全面实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要求,需要对《办法》进行修改。
值得关注的是,为使财政电子票据的管理有法可依,新规增加了财政电子票据的有关内容,并对电子票据使用管理全流程进行了规范。新规明确电子票据的法律地位,规定“财政电子票据和纸质票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财会监督、审计监督等的重要依据”。各有关单位(如医保部门、商业保险单位)可以将财政电子票据作为报销入账和电子归档的合法凭证。
财政票据电子化已经成为大势所趋,但如何规范使用,让大家全面接受还存在问题,其中就涉及到法律效力、真伪查验、数据标准、归档管理等多个方面。例如,在电子票据的推广初期,就存在归档时仍然需要打印出来的问题。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说,随着改革不断推进,财政电子票据法律地位不明确的问题逐渐凸显。因此通过对财政电子票据管理进行顶层设计、统一规划,有利于促进财政电子票据顺畅流转、安全传输、规范使用、便捷查询。
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早从3年前就已经开始了。2017年6月,财政部发布的《关于稳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试点方案》提出,要实现财政电子票据开具、管理、传输、查询、存储、报销入账和社会化应用等全流程无纸化电子控制。即以数字信息代替纸质文件、以电子签名代替手工签章。
中国*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教授认为,与传统*相比,电子*具有明显的优越性:第一,节省商家的成本,一方面是*制作、开具的成本,另一方面是*的寄送成本,这点对电商类企业非常重要;第二,假*可能会因此绝迹,长期困扰会计做账的难题将得到根治;第三,开具*的门槛降低了,开*不再是难题,以票控税会得到更好贯彻。报销不用贴*,会减少巨大的工作量,报销的人轻松了,财务人员也轻松了。电子*的出现,让信息的读取、识别、鉴定变得非常便利、快速。一张*的信息,与财务软件将实现无缝对接,大大减少之前的人工审核,单据的审核更多采用电子化,而电子化审核离人工智能越来越近。可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会对我国财会行业产生巨大的影响力。
据了解,为使财政电子票据的管理有法可依,修改后的《办法》对电子票据使用管理全流程进行了详细规范。
比如明确电子票据特征和数据标准等内容,要求各级财政部门按照统一的财政电子票据数据标准,生成、传输、存储和查验财政电子票据,并通过有关票据公共服务平台提供财政电子票据真伪查验服务。
同时规范电子票据开具及传输有关要求,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应当确保电子票据及其元数据自形成起完整无缺、来源可靠,未被非法更改,传输过程中发生的形式变化不得影响财政电子票据内容的真实、完整。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明确电子票据的归档管理,要求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和付款单位准确、完整、有效接收和读取财政电子票据,并按照会计信息化和会计档案等有关管理要求归档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