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杆织机台一小时大概能产多少米棉布,我是做课程的老师,需要数据。大概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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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4 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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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9:44
首先,A公司这样的做法明显就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只要你做好充足的准备,A公司撇清自己是不可能的。
你的问题要分两种情况来分别处理:
第一种情况,你提到你的社保和公积金都是B公司交的,那么你在职期间的工资是哪家公司交的呢?如果是以A公司的名义每月转账给你的,那这个问题就简单了,你拿着银行流水(最好再准备一些其他证据,比如工作证、工作记录、考勤卡等能够证明你在A公司工作的证据),直接去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与A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并主张其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就可以了。
第二种情况,你的工资也是由B公司发的,或者你没有证据证明是A公司每月在给你发工资。这种情况下由于你的社保和公积金都是B公司交的,仲裁会更倾向于认定你与B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题外话,办社保的时候社保部门都会要求提供员工的劳动合同,所以你要好好想一下当时有没有和B公司签过合同,如果没有那就是对方伪造了一份劳动合同交给了社保部门,如果开庭的时候对方一次为证据,你可以申请笔记鉴定)
第二种情况你也不必担心,这种情况下你的重点是要证明(1)A公司与B公司之间存在关联关系;(2)A公司与B公司之间用工混同,换句话说就是你既在为A公司工作,也在为B公司工作,当然重点还是要放在为A公司工作上。
根据你所说的,B公司是A公司注册的,那么就可以认定B公司是A公司的子公司,以此足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其次是用工混同,这主要看两家公司的人员组成,办公场所,业务以及财务是否高度重合。股东、法定代表人、高管人员、公司注册地址这些信息都可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查询,你可以查询一下两件公司的上述信息是否有重合;其他证据就要靠你主动搜集了,和第一种情况一样,能证明你为A公司工作的工作证、工作记录、考勤卡、工作邮件等都可以。这种情况下你可以将A、B公司同时作为被申请人,要求他们承担连带责任。
虽然《劳动合同法》对第二种情况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各地对这种情况的规定都是差不多的。
以武汉为例:根据《关于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若干问题的意见》,同一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或者投资该单位的自然人、实际控制该单位的自然人等)的安排之下,向多个关联的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转移劳动关系,或者接受多个用人单位的管理,形成劳动关系关联、发生劳动争议的,可将多个用人单位视为同一用人主体,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以及劳动合同权利义务等应统合处理,并视具体情形,确定由其中一个用人单位为其全部劳动权利义务的实际承接主体,不能确定单一责任主体的,由各关联单位承担共同连带责任。
北京市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二)则规定:26、有关联关系的用人单位交叉轮换使用劳动者,根据现有证据难以查明劳动者实际工作状况的,如何处理?
有关联关系的用人单位交叉轮换使用劳动者的,根据现有证据难以查明劳动者实际工作状况的,参照以下原则处理:(1)订立劳动合同的,按劳动合同确认劳动关系;(2)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可以根据审判需要将有关联关系的用人单位列为当事人,以有关联关系的用人单位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工作地点、工作内容,作为判断存在劳动关系的因素;(3)在有关联关系的用人单位交叉轮换使用劳动者,工作内容交叉重叠的情况下,对劳动者涉及给付内容的主张,可根据劳动者的主张,由一家用人单位承担责任,或由多家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还要注意的一点是,绝大部分地区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都不属于劳动报酬,因此适用1年的仲裁时效,时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最迟就是从你入职一年开始起算),也就是说如果你已经在那家公司做了2年以上,现在在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就已经过了仲裁时效,如果对方提出抗辩,仲裁不会支持你的请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