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4 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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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10 06:19
从知情权的基本内容来看,既包括知晓属于公法范围的事务,如*及其工作人员的活动、社会公共事务等,也包括对公民自身信息的知情。因此,说它的性质兼有公法权利和民事权利两方面特征是有根据的。总而言之,知情权就是公民可以知晓其感兴趣的公共事务和社会事务以及与已有关的私人信息的权利。
对于知情权的性质,学术界尚无定论。有人主张知情权是一种*权利和社会权利,而非民事权利;有人认为知情权主要属于公民的*权利和社会权利(公法权利),但也具有一定成分的民事权利性质,尤其是其中对个人信息的知情权,更是公民作为民事主体不可缺少的民事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