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改专家余文森谈怎样评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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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4 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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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8-16 22:41
答:在实践教学中,许多教师有着和您同样的困惑,课程改革让课堂放开了,学生活跃了,提出各种各样的问题,有些甚至是始料不及的问题,还有的教师面对学生的争论,感到无所适从,有的置之不理,任由学生争论下去,最后不了了之。
怎样才能让学生既能动,又能动得好呢?我认为,关键是教师如何引导。动要动得有序,不是杂乱无章,要的不是热闹的场面,而是对问题的深入研究和思考。首先要设计好问题,针对不同意见和问题引导学生展开讨论、辩论;其次要抓住学生发言中的问题,并及时给以矫正。当教师提出问题让学生探索时,学生自己寻找答案时,自主交流时,要放手让学生活动,但要避免学生兴奋过度或活动过量,应当具体研究怎样放,怎样收,什么时候放,什么时候收。叶澜教授曾指出:“评价课堂教学乱不乱,要看学生的注意力,如果学生把注意力集中在学习上,形散神不散,这样的课堂教学就不叫乱,如果学生没有把注意力集中在学习上,形散神又散,这样的课堂教学就叫乱。”
由此可见,虽然学生把小手举得高高,而且还伴着“我说、我说”的声音,虽然学生为了弄清学习上的问题争得面红耳赤,声音此起彼伏,虽然学生为了探究一个问题而离开了座位,但都始终是处在积极的思维之中,这样的课堂教学,充分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每一个学生都参与进来,表面上看似乎有点“乱”,实质上却是活。
改变评课方式,让教师上“自己的课”
伴随着课程改革的启动,不少地区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评价也作了相应的改革。在评价内容上,不仅关注教师的教,更关注学生的学;在评价标准上,不仅要看课堂教学的准确性、流畅性,更要看课堂教学是否体现课改精神;在评价方式上,不仅有专家评课、领导评课,而且增加了教师自评和学生及家长的评课。但无论是何种评价方式,其评价思路大致相同:评价者根据自己对课程改革的理解,先肯定教师的成功之处,再指出不足之处(以正面评价为主),然后提出改进的目标和希望(课应该怎么上)。我们姑且将这种评价方法称作“正评法”。
“正评法”在课程改革启动的第一年,作用是毋庸置疑的。因为这一阶段的教师对课改还处于摸索阶段,评价者的意见和建议有助于教师加深对课改的理解。但是,随着课程改革的深入,多数教师通过学习与实践,已经基本掌握了课程改革的要求,有些方面还可能比评价者思考得更深,悟得更透。这时再用“正评法”去肯定一番,提出一些希望,指导作用已经不大了,反而会束缚广大中小学教师的手脚。
一个教师要受到多次评价。你肯定这些,他希望那样,开始时教师受益匪浅,多次受评之后教师就不知道该听谁的了。因为好课的标准是动态的、相对的,不同的评价者基于不同的专业背景和理论基础,对好课的理解不尽相同,有些甚至是相互矛盾的。每个评价者都以自己的标准要求教师,必然使教师感到无所适从。 另一方面,我们对教师的要求越多越细,教师自由发挥的空间就越小。于是,本来应该丰富多彩、百花齐放的课堂教学,正在向着统一的方向靠拢。尽管课程改革提倡发挥教师的创造性,但在众多评价者好课标准的束缚下,教师的教学风格、教学个性受到抑制,不得已只好“削足适履”了。
如何充分发挥教师的主观能动性,让教师上出既符合课程改革要求,又充分展示个人教学风格、弘扬教师个性的课?这是深化课程改革必须要解决的问题。笔者以为不妨换个思路,用“排除法”评课。即从课程改革的第二年起,评课不再将主要精力用于肯定什么、希望什么,而是关注教师有无与课改精神不相适应的旧观念、旧方法。如果有,就要指导教师将其排除。“排除法”给教师松了绑,让教师感觉到,只要不违背课程改革的要求,课怎么上可以自己决定。
乍一看,“排除法”专门挑毛病,可能会影响教师的积极性。但是,只要让教师明确评课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只要评价意见是客观的、实事求是的,多数教师都会乐于接受。当然,在评课过程中,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1)当事者明。绝大多数教师经过一年以上课程改革的学习与实践,无论是在观念上还是在方法上,都有明显的进步,即当事者明。评课者不能总抱着“当事者迷,旁观者清”的态度去听课和评课,也不必顾虑挑不出毛病别人会认为自己没水平。正确的心态应是客观公正,有多少讲多少。当然,对少数问题较多的教师,还是需要“指点迷津”的。
(2)整体衡量。不要孤立地评价一节课。而应将这节课放到学期教学这个大背景下进行评价。因为一节课不可能反映出所有的新观念和新教法,教师难免出现与课改要求不协调的行为。为此,评课者应先听教师自评,弄清这节课在学期教学中的位置,了解教师在选择教学方法、安排教学进程时是如何考虑的,然后再进行评价,否则就会断章取义。通过整体衡量,引导教师从整体上理解和应用课程改革的新观念、新方法,而不必每一节课都要刻意体现各种新的教学方法,这样可以给教师一定的机动性与灵活性,变“上出符合课程改革要求的课”为“在课程改革精神指导下上课”。
(3)换位思考。评价者发现教师的不足之处,应先换位思考:假如这节课是自己上,能否避免这个不足?给教师提出的改进意见,也应先思考:自己能否做到?有时候,评价者未作换位思考,其评价意见要么吹毛求疵,要么要求过高,要么脱离实际,对教师没有多大帮助。
(4)平等交流。在课程改革的深入阶段,很难说评价者对课改精神的理解就一定比受评者深,只是二者所处的角度不同,掌握的信息不同而已。一般而言,评价者面上的情况掌握得较多,而受评者可能在学科教学方面思考得更具体。这就要求评价者充分尊重受评者,认真听取受评者的自评,在此基础上结合听课情况进行评价。若是带着居高临下的优越感,不管不顾地说上一气,既可能是空话大话,又可能是无的放矢。教师左耳进右耳出,没有丝毫意义。当评价者与教师意见不一致时,不应该感到尴尬。此时最好的办法是各自保留意见,也可以展开争论,但不能为了面子而进行学术压制。
(5)适度肯定。“排除法”原则上不进行正面肯定,但对特别好的做法,如紧扣课程改革要求又有独特个性、独特风格的课,应给予充分肯定,以便教师进一步发扬光大。必要时,还要进行总结,在一定范围内宣传、推广。
(6)正确归因。评价者挑出问题后,应先考虑受评教师有些什么优势排除这些问题,在评价时一并说出,让教师觉得自己有排除问题的能力,只是原来没有注意。在这种情况下,教师会感到自己受到了尊重,并且得到评价者的真正帮助。反之,一味地将毛病归因于教师水平低、能力差,教师会觉得无望,多经历几次,就会产生“习得性无助感”,要进步就困难了。
总之,运用听课、评课手段,引导教师更新观念、转变角色、掌握新的教学方法,仍然是推进课程改革的关键因素之一。但是,在不同的阶段,评课方式也应有所不同。
不妨听听自己的课
“教研”,在高校大多是以“研”为主,从未听说有高校大兴公开课之风,教授们术业专攻,独家权威,学术水平的重要性要远远高于讲课水平;而中小学里则是以“教”为主,讲课第一,教法为先,经常互相听课学习,甚至面向家长、面向社会开设公开课。我校在这方面做得很努力,也很尽心,听课交流蔚然成风,每学期都有公共开放日,教师之间不仅跨学科、跨年级听课,还跨校、跨市、跨省相互听课,甚至还对国外教育人士开设公开课。然而在不断地“走出去、请进来”的同时,是否有人考虑过也多听听自己的课呢?
我经常上课前在讲台上放一个mp3录音器,开启录音功能,然后才正式上课,把整堂课的教学情况录制下来。回家之后,往往待夜深人静之时,我打开播放器,闭上眼睛,开始仔细聆听自己白天的教学录音。
这不是自我陶醉,而是仔细地去听,同时也是挑剔地去听,以求找到自己教学的不足。初为人师时,我一堂课听下来,发现了很多自己平时从来没有注意到的习惯语和口头禅,并且表达疙疙瘩瘩,很不流畅。语言表达是教师的基本功,一堂课若讲得磕磕巴巴、断断续续,听者会感到很不舒服。后来语言顺畅了,口头禅也努力克制了,但又发现自己还会不时出现口误。
诚然,没有哪一个人的表达是尽善尽美的,我们很难把所有的口误都提前预知并纠正,但我们可以保证犯过的口误不再重犯。有时出现的根本不是口误而是错误,这是教学中的“硬伤”,讲课的时候自己没有注意,学生也没有在意,如果这堂课自己不再听一听,这个错误可能世界上没有人会知道,但自己下次却极有可能重犯这个错误。听听自己的课,会提醒自己这堂课尽管已经上完了,其实还有很多新的问题需要进一步的探究。
教学的进步不能只等着公开课时别人来给你提建议,不能以每周十二课时标准工作量来算,一个老师一个学期200多节课,可能只有一两节公开课别人能够给你点评。一堂课不一定要有公开课那样的排场,但要有公开课那样的态度。尽管我们说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但是真正了解自我的还是自己。同样的上课录音,去给他人听未必能发现那么多的问题,甚至在他人提出建议时还未必服气,而当你静下心来,仔细聆听自己上的课,从中发现的问题,你会加倍努力地去克服和改善。当然,不管你达到什么境界,一堂课自己听下来肯定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而我们要做的,就是力求使自己的缺陷越来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