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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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1 19:02
陕西省住房公积金个人可以通过支付宝提取。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打开支付宝app,点击市民中心;
2、然后找到陕西省,点击打开;
3、之后在页面里点击住房公积金;
4、最后登录公积金账户,点击公积金提取即可。
具体的提取范围为:
一、住房消费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3、无自有住房,租赁住房支付房租的;
4、支付维修基金(大修基金)。
二、非住房消费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5、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6、遇到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或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7、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标准,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8、非西安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在职期间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1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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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到去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参考地址: 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