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5 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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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二三四 时间:2022-09-05 08:54
抚养权转让的原则有: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8 06:26
变更儿童监护权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同意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护子女合法权益,就应予以批准,也就是说夫妻可以私下协商,然后请求*变更。第二,一方以起诉方式要求变更。但无论采取哪种方式改变子女的监护权,都需要*的认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者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子女,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良影响;(3)8岁以上的孩子,想和对方一起生活,对方有抚养能力;(4)需要变更的其他正当理由。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8 06:26
1、坚持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正确处理好抚养权的归属问题。首先,应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和生活环境。由于抚养纠纷案件所涉及的子女多数是中小学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子女读书和生活的开支将越来越大,所以在处理该类案件时,不能忽视抚养人的经济条件对子女接受良好教育的作用。
2、坚持尊重有识别能力子女意愿的原则。在变更抚养纠纷案件中,如果被变更抚养权的子女已满十周岁,此时被抚养人具备一定识别和判断能力,应充分了解并尊重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意愿,在条件允许时,尽可能让子女与其喜欢共同生活的一方当事人获得抚养权。即使子女所喜欢跟随的一方当事人其经济条件没有另外一方好,但只要其具有一定的抚养能力、可以确保儿女正常健康成长的,都应尽量考虑满足子女的意愿,使其能从变更抚养权中获得父母更好的、更称心的关怀和照顾,以减少父母离异对子女心灵造成更大的创伤。抚养费的不足部分,可以由另一方按照合理数额支付。综上所述,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是最重要的问题。抚养孩子的一方因为意外死亡,这样是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对方可以向*提出变更。*受理后,展开法庭调查,确定事实清楚的,将孩子的抚养权变更。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8 06:27
1.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8 06:27
一般来说两岁一下的孩子有女方做监护人,十岁以上的孩子应征求孩子的意愿,另外以孩子平时的生活习惯为主,可以综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