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4 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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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9 19:33
甲、乙都是国有企业,双方达成共同投资设立国有独资公司的协议,约定:(1)甲出资200万元,其中货币出资100万元,注册商标作价100万元;乙出资200万元,其中专利权作价100万元,劳务50万元,荣誉权作价50万元。(2)公司分别在北京和天津两地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独立进行经营活动。(3)公司设立五年后,双方可以抽回各自出资的二分之一。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9 19:33
请楼主把问题补充清楚,以便大家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