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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4 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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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22 00:44
湖北省食药监管局:关于发布2013年第四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消费警示的通知
鄂食药监函[2013]220号2013.11.06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发布违法广告行为,规范广告发布秩序,保障公众用药用械安全,据我局前期对省内部分媒体发布的广告监测分析,现就五个严重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作如下消费警示:
一、大理白族自治州中药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 "糊药",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53020745,功能主治为:"消化不良,停食反胃,嗳腐吞酸,脘腹胀痛,食积腹泻胃肠病"。其近期多次在我省十堰新闻频道、十堰综合频道等媒体发布违法广告,宣称:"激活黏膜的自我修复能力,深入胃肠褶皱里的各个死角,全面杀灭幽门螺旋杆菌、大肠杆菌等各种致病菌,从此告别老胃病、老肠炎"。该广告对产品功能主治的宣传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二、内蒙古蒙利中蒙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 "清血八味胶囊",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15020084 ,功能主治:"讧血"。其近期多次在我省天门农业频道、咸宁电视频道等媒体发布违法广告,宣称:"一盒吃后头不晕,一疗程吃完以后,跑都能跑了"。该广告对产品功能主治的宣传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三、运城嘉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 "智能止鼾器",医疗器械注册证号为:晋运食药监械(准)字2012第1260002号,产品适用范围:适用于鼾症患者通过训练降低和减少打鼾次数。其近期多次在我省湖北卫视等媒体发布违法广告,宣称:"二项郑重承诺:嘉和智能止鼾仪7天彻底消除呼噜声、由打呼噜引起的呼吸暂停、胸闷心慌、晨间高血压等症状会全部消失等"。该广告宣传的适用范围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四、广州市侨鑫医疗器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 "电脑中频经络通治疗仪",医疗器械注册证号为:粤食药监械(准)字2013第2260133号,产品适用于神经衰弱、失眠、颈椎病、肩周炎、腰腿痛、腰肌劳损、胃脘痛、风湿关节炎、坐骨神经痛、痛经、高血压、神经损伤、软组织损伤、偏瘫恢复的辅助治疗和保健。其近期多次在我省楚天都市报、大家文摘报、新周报等媒体发布违法广告,宣称:" 不打针、不吃药在家轻松防治糖尿病,*首次支出8700万健康扶贫基金,指定北京世华医学研究院启动大型糖尿病爱心康复工程等"。该广告宣传的适用范围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利用国家机关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五、派普保健品制造公司(Pep proct Natural Balance.)生产的 "派普甲壳素胶囊",批准文号:卫食健进字(2000)第0049号,保健功能为"免疫调节"。其近期多次在我省新闻信息报等媒体发布违法广告,宣称:"我国引进男科特效产品,早一天排毒、早一天受益、强根先排毒、排毒再养根等"。该广告宣传的保健功能范围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含有夸大保健食品功效,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利用国家机关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根据《广告法》、《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已将以上严重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移交工商部门依法处理。请广大消费者勿轻信虚假广告宣传,产品功效应以说明书为准,并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