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3 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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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18 22:54
佛学术语,华严宗所立法界三观之一。平等之真体为理,有为之形相为事。理如水,事如波,即于平等之理而有万差之事,即于万差之事而有平等之理。观如此事理交彻真俗圆融之义,谓之理事无碍观。见十玄门条。
理,一真法界之性;事,一切世间之相。即观平等之理性与差别之事法炳然而存,二者能相遍、相成、相害、相即、相非而圆融无碍。
十门
为四法界中之理事无碍法界。据华严法界观门所举,于理事无碍观开立有十门,即:
(一)理遍于事门,谓能遍之理,其性无分限,所遍之事,则有分位差别,然一一事中,理皆全遍,无不圆足。
(二)事遍于理门,谓理既遍于事,而事亦遍于理,事虽有差别,然理无分限,故一微尘亦周遍法界。
(三)依理成事门,谓缘起之事法无别体,必依理而成立,此即事揽理成。
(四)事能显理门,谓事虚而理实,故事中之理挺然露现,此即理由事显。
(五)以理夺事门,谓事既揽理而成,遂令事相皆尽,而唯一之真理平等显现。
(六)事能隐理门,谓真理随缘而成诸事法,致使事显而理不现,如诸佛之法身流转五道,而成众生。
(七) 真理即事门,谓真理不在事法之外,理之全体皆是事。
(八)事法即理门,谓缘起之事法必无自性,故事之全体即真性。
(九)真理非事门,谓理为事之所依,而非是事,又理绝诸相,真妄有异,故真理非事。
(十)事法非理门,谓事为能依,非是所依,又事有差别,性与理异,故事法非理。其中,初二门为事理相遍,三、四门为事理相成,五、六门为事理相害,七、八门为事理相即,九、十门为事理相非,即观其义旨虽不同,然逆顺自在无障无碍,为同时顿起之同一缘起法。
[注华严法界观门、大方广佛华严经疏卷二、华严经随疏演义钞卷十、华严法界玄镜](参阅‘三重观门’592、‘四法界’1717)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18 22:54
理事无碍《是华严经》的一种修行的次第。“理事无碍”,首先把它破解开来说,首先是理无碍,才能事无碍。就是多闻,多体验和感受,有理解任何事情的本领,有了这种本领就没有阻碍的了,做什么事情都能想得通,理解得透,事就无碍。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18 22:55
在《华严法界观》中,理事无碍法界就是理事无碍观。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18 22:55
是指实相之理砱事而显,千差万别的事物则由得理而栐,理事交融,互为依缘而不为障碍,栅名“理事无碍法界”。也就是说,事栕界有差别性,理法界无差别性,有差堫性是假的幻影,无差别是真的实相,砟假即相即相入,圆融无碍,不可互离?所以叫理事无碍法界。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18 22:56
理和事是一体一相,本就是一回事。凡事以理成而以事显,缺一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