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2 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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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4 08:04
按2800元再减去2000元:
附计算依据:
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资薪金收入-社保费、住房公积金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1600元/月(2008年3月1日起调高为2000元)
不超过500元的,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15 %,速算扣除数为125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税率20 %,速算扣除数为37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为1375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3375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6375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1037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5%,速算扣除数为15375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4 08:04
个税的计税依据即应纳税所得额为2800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4 08:05
用 2800减去2000
(2800-2000)*10%-25=55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4 08:05
用2800去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