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2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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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17:07
法律分析:反担保合同的保证期间应该从保证人实际履行了担保责任之日起计算,而不是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通过查阅最高人民*的指导案例的裁判宗旨可知,反担保保证的对象不是主债权,而是主债权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对主债务人的追偿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