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医疗保险卡丢了怎么挂失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2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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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03:56
一、参保人遗失《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专用)》(以下简称《医保卡》)应进行挂失,具体办法如下:
1、拨打医保服务热线962218(24小时服务)进行电话报失。报失时,应据实提供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医保卡》卡号和单位名称等信息。经医保工作人员确认后电话挂失成功,并在1小时内停止该卡的结算。
因提供的信息不全或错误,造成电话报失不能确认的,参保人应及时办理书面报失。
2、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市、区县医保中心或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以下简称服务点)办理书面报失手续,经医保工作人员确认挂失操作成功后,在1小时内停止该卡的结算。
二、参保人在重新办理《医保卡》之前又找回原《医保卡》的,应办理撤销挂失手续,具体办法如下:
1、携带本人《医保卡》及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等),到邻近的市、区县医保中心或服务点办理撤销报失手续。
2、市、区县医保中心或服务点当场办结撤销挂失操作,经医保工作人员确认撤销挂失操作成功后,在1小时内恢复该卡的结算。
三、参保人因遗失、损坏《医保卡》的,可申请补卡、换卡,具体办法如下:
1、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区县医保中心可当场予以办结。
2、参保人也可以至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3、《医保卡》补卡、换卡,按规定收取工本费拾元。
四、其他
1、《医保卡》挂失生效前,因该卡使用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参保人个人负担。
2、参保人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03:56
可以拿身份证到威海医疗保险局报失并申请重新办理医保卡。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03:57
持卡人的社会保障卡遗失后,可拨打社会保障卡服务热线“96102”(24小时服务)进行电话预挂失。也可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办理书面预挂失手续,或直接在社保卡服务网点及二级以上的定点医疗机构设置的自助终端机上进行预挂失。预挂失的有效时间为10天,超过有效时限自动解挂。
挂失人确定丢失的社保卡无法找回,需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进行正式挂失,同时办理补卡手续。15个工作日后,申请补卡人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和《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证明》(简称:《领卡证明》)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领取社会保障卡。办理正式挂失后,不能再办理撤销挂失。
办理劳动保障卡(社保卡)注意事项社会保障卡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经国家劳动保障部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社会保障卡上主要的信息有:持卡人的姓名、性别、卡号、电脑号、公民身份号码等基本信息。
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对象为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在职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在我市社保机构领取养老金或失业保险金的退休人员和失业人员、我市低保对象、参加我市少儿医保的少年儿童等。社会保障卡申请制作程序与原深圳市劳动保障卡申请制作程序相同,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可以到社保机构各相关窗口办理。新卡从受理申请到制作、发放周期为20个工作日,参保人在制卡期间如需住院,可持市社保机构发放的《社会保障卡受理回执》办理入院手续。社会保障卡的工本费经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批准,每张卡收取20元,遗失补发也按此标准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