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3 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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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7 16:01
1、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物业总建筑面积百分之六十以上的;
2、首套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已满两年,且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物业总建筑面积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业主大会会议是指业主大会的成员(业主)议决小区物业管理重大事项的形式和程序,是一个程序性的概念。正如同“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并不能完全等同一样,二者虽然有密切联系,却显然不宜完全等同。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筹备成立业主大会的,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事处(乡镇*)的指导下,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包括公有住房出售单位)组成业主大会筹备组,负责业主大会筹备工作。
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提交资料,经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督促后仍不改正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可根据业主提出的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要求,组织人员取得相关资料,所发生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业主大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由业主代表组成,一般为5—15人。业主代表应当由模范履行业主义务、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并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尚未销售的物业,建设单位可作为业主代表参加筹备组。筹备组成员名单确定后,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7 16:01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物业主管部门应当指导业主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筹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赣州济世堂国医馆 *事处、乡镇*、居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