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克是如何批判绝对主义的君主理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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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2 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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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3 21:15
1689年到1690年写成的两篇《*论》是洛克最重要的*论文。《*论》的第一篇是对罗伯特·费尔默爵士(Robert Filmer)的《先祖论即论国王之自然权》的反驳。洛克极力并有效地驳斥了费尔默的君权神授的主张。洛克主张*的权威只能建立在被统治者拥护的基础之上,并且支持社会契约论。不过他也强调社会契约论是可以废除的。在第二篇中洛克则试图替光荣*辩护,提出了一套正当*的理论,并且主张当*违反这个理论时,人们就有权推翻其政权。洛克还巧妙的暗示读者当时英国的詹姆斯二世已经违反了这个理论。
洛克提出了一套与托马斯·霍布斯的“自然状态”不同的理论,他主张每个人都拥有自然权利,而他们的责任则是保护他们自己的权利、并且尊重其他人的同等权利。透过洛克称为“理性”的自然法的概念,人们就能理解为何他们必须尊重其他人的权利,包括了尊重他人经过劳动而获得的财产的权利。由于在实践上自然法经常被忽略,因此*的保护是必要的,然而*的统治也必须经过被统治者的同意,这样的统治也只有在一个全体的法律*下才能表现出来。因此所有的*都只是人民所委托的代理人,当代理人背叛了人民时,*就应该被解散。当立定的法律被违反、或是代理人滥用权力时,一个*便是背叛了其人民。当*被宣告解散后,人民便有权再建立一个新的*,以对抗旧*的不正当权威,这种情况又可以称为“*”。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3 21:15
洛克最知名的两本著作则分别是《人类理解论》和《*论》。《人类理解论》早在1671年便开始撰写,有如洛克描述的,在接下来18年里断断续续撰写才完成了整本书,最后于1689年出版。虽然洛克开始撰写《*论》的时间仍有待争议,很明显的是书中大部分的内容都是在1679-1682年期间撰写的。因此《*论》一书最初不太可能是为了1688年的光荣*才撰写的,虽然在光荣*之后洛克的确曾大幅修订全书以替*辩护。
《*论》
1689年到1690年写成的两篇《*论》是洛克最重要的*论文。《*论》的第一篇是对罗伯特·费尔默爵士(Robert Filmer)的《先祖论即论国王之自然权》的反驳。洛克极力并有效地驳斥了费尔默的君权神授的主张。洛克主张*的权威只能建立在被统治者拥护的基础之上,并且支持社会契约论。不过他也强调社会契约论是可以废除的。在第二篇中洛克则试图替光荣*辩护,提出了一套正当*的理论,并且主张当*违反这个理论时,人们就有权推翻其政权。洛克还巧妙的暗示读者当时英国的詹姆斯二世已经违反了这个理论。
洛克提出了一套与托马斯·霍布斯的“自然状态”不同的理论,他主张每个人都拥有自然权利,而他们的责任则是保护他们自己的权利、并且尊重其他人的同等权利。透过洛克称为“理性”的自然法的概念,人们就能理解为何他们必须尊重其他人的权利,包括了尊重他人经过劳动而获得的财产的权利。由于在实践上自然法经常被忽略,因此*的保护是必要的,然而*的统治也必须经过被统治者的同意,这样的统治也只有在一个全体的法律*下才能表现出来。因此所有的*都只是人民所委托的代理人,当代理人背叛了人民时,*就应该被解散。当立定的法律被违反、或是代理人滥用权力时,一个*便是背叛了其人民。当*被宣告解散后,人民便有权再建立一个新的*,以对抗旧*的不正当权威,这种情况又可以称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