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2 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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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8 05:57
我来告诉你,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接受教育既是权利也是义务,受教育者应当履行努力学习,完成学习任务的义务,而且自己的未来自己决定。 此外,父母不让孩子上学也违法!受教育权是*赋予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我国现行的是九年义务教育,小学六年、初中三年是法律规定的义务教育阶段,这两个阶段不收学费。对于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该让其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其辍学。如果父母不让孩子上学,经教育不改,*有权利撤销其监护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所谓子不教父之过,不仅法律不允许,道德上也说不过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一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或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