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中的误工费是如何界定的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3 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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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1 22:53
如果退休了就没有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1 22:54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的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另,《司法解释》对误工费的规定,并没有也不可能区分退休人员和未退休人员,仅讲到了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只要存在“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无论退休与否,都存在误工费。
当然,主要是有证据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