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3 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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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9 04:30
组成计税价格是指在没有实际销售价格时,按照税法规定组成专门用以计算应纳税款的价格。我国现行*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有视同销售行为而无销售额的,可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当货物属于应征消费税货物时,其组成计税价格中还应加计消费税额。则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当该项应税消费品为委托加工方式的,则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纳税人进口货物时,应纳*的计税价格也须按一定的计算公式所组成。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到岸价格(CIF)+关税+消费税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9 04:30
上面的朋友说得很标准。组成计税价格,简单地理解,就是没有现成的价格,为了计算纳税额,按照一定的构成组成一个合理的评估价格,作为计税价格。比如一个商品,它的售价里包含成本、利润、价内税三块。那么,在知道准确成本的情况下,可以利用成本利润率、价内税税率换算为售价,即某税的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不是绝对的,只是一种相对的合理,基于某种科学的计算和评估。有时候,也用同期同类或近期同类商品的价格作为组成计税价格。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9 04:32
求不同的东西,组成计税价格也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