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4 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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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01 01:43
1.你对征地补偿标准不清楚,可以向当地市、县国土资源局查询。一般来说,征地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里面有详细的征地标准。2.如果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 关于实施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的通知 粤国土资发[2006]149号 各地级以上市*、各县(市、区)*: 《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已经省*同意实施,现印发给你们,《标准》从印发之日起施行,请各地严格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厅反映,以便根据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情况适时对《标准》进行调整。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二○○六年七月二十五日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 单位:万元/公顷地区类别耕 地园 地林 地养殖水面一类99.4576.5030.60103.28二类76.0558.5023.4078.98三类64.3549.5019.8066.83四类58.5045.0018.0060.75五类46.8036.0014.4048.60六类42.9033.0013.2044.55七类39.0030.0012.0040.50八类33.1525.5010.2034.43九类27.3021.008.4028.35十类23.4018.007.2024.30 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地区分类表 地级市市(县、区)乡(镇、街道)地区类别 韶关市市 区东河街道、西河镇五类十里亭镇、乐园镇、新韶镇、犂市镇、花坪镇、西联镇、龙归镇、重阳镇六类马坝镇七类白土镇、乌石镇、大塘镇、沙溪镇、罗坑镇、大坑口镇、樟市镇、枫湾镇、小坑镇、江湾镇八类 韶关市区征地青苗附着物补偿标准 一、种植类1、粽叶:特大蔸(80条以上,含80条):零星种植按40元/蔸计;每亩超过100蔸(每6.67平方米超过1蔸)按面积进行丈量登记,补偿单价按4000元/亩(每平方米6元)计。大蔸(40~80条,含40条):零星种植按20元/蔸计;每亩超过150蔸(每4.45平方米超过1蔸)按面积进行丈量登记,补偿单价按3000元/亩(每平方米4.5元)计。中蔸(20~40条,含20条):零星种植按10元/蔸;每亩超过200蔸(每3.34平方米超过1蔸)按面积进行丈量登记,补偿单价按2000元/亩(每平方米3元)计。小蔸(20条以下):零星种植按5元/蔸计;每亩超过250蔸(每2.67平方米超过1蔸)按面积进行丈量登记,补偿单价按1250元/亩(每平方米1.88元)计。苗按面积计算,2元/平方米。每亩补偿总额不超过4000元(每平方米6元)。2、茶树:大棵(冠幅1.5米及以上):零星种植按70元/棵计;每亩超过60棵(每11.12平方米超过1棵)按面积进行丈量登记,补偿单价按4200元/亩(每平方米6.3元)计。中棵(冠幅1.0米及以上):零星种植按35元/棵计,每亩超过90棵(每7.41平方米超过1棵)按面积进行丈量登记,补偿单价按3150元/亩(每平方米4.73元)计;小棵(冠幅0.5米及以上):零星种植按10元/棵计;每亩超过120棵(每5.56平方米超过1棵)按面积进行丈量登记,补偿单价按1200元/亩(每平方米1.8元)计。人工种植的苗按面积计算,2元/平方米。每亩补偿总额不超过4200元(每平方米6.3元)。3、果树:特大棵(挂果、离地面0.5米处主直径10厘米及以上, 且冠幅2米及以上):零星种植按300元/棵计;每亩超过80棵(每8.34平方米超过1棵)按面积进行丈量登记,补偿单价按24000元/亩(每平方米36元)计。大棵(挂果、离地面0.5米处主直径7厘米及以上,且冠幅1.3米及以上):零星种植按150元/棵;每亩超过80棵(每8.34平方米超过1棵)按面积进行丈量登记,补偿单价按12000元/亩(每平方米18元)计。中棵(挂果、离地面0.5米处主直径4厘米及以上,且冠幅0.9米及以上):零星种植按80元/棵计;每亩超过120棵(每5.56平方米超过1棵)按面积进行丈量登记,补偿 单价按9600元/亩(每平方米14.4元)计。小棵(挂果、离地面0.5米处主直径2厘米及以上,且冠幅0.5米及以上):零星种植按30元/棵计;每亩超过220棵(每3.03平方米超过1棵)按面积进行丈量登记,补偿单价按6600元/亩(每平方米9.9元)计。大果苗(高度1.3米以上):零星种植按10元/棵计;每1.33平方米超过1棵按面积进行丈量登记,补偿单价按5000元/亩(每平方米7.5元)计。小果苗(高度1.3米以下):零星种植按2元/棵计;每0.33平方米超过1棵按面积进行丈量登记,补偿单价按4000元/亩(每平方米6元)计。秧苗按5元/平方米计。每亩补偿总额不超过24000元(即每平方米36元)。4、葡萄:特大棵(已挂果、上架、主直径6厘米及以上):零星种植按400元/棵计;每亩超过70棵(每9.53平方米超过1棵)按面积进行丈量登记,补偿单价按28000元/亩(每平方米42元)计。大棵(已挂果、上架、主直径4厘米及以上):零星种植按300元/棵计;每亩超过80棵(每8.34平方米超过1棵)按面积进行丈量登记,补偿单价按24000元/亩(每平方米36元)计。中棵(已挂果、上架、主直径2厘米及以上):零星种植按100元/棵计,每亩超过90棵(每7.41平方米超过1棵)按面积进行丈量登记,补偿单价按9000元/亩(每平方米13.5元)计。小棵:(已挂果、上架、主直径1厘米及以上):零星种植按50元/棵计;每亩超过100棵(每6.67平方米超过1棵)按面积进行丈量登记,补偿单价按5000元/亩(每平方米7.5元)计。葡萄苗(没有上架)按果苗标准补偿。葡萄园棚架:水管架设的按1000元/亩(每平方米1.5元),铁线架设的按800元/亩(每平方米1.2元),竹片架设的 按400元/亩(每平方米0.6元)。每亩补偿总额不超过28000元(每平方米42元)。5、甜笋竹、腊竹: 大蔸:5条(每条高度4米以上,成材)以上为一大蔸,零星种植按100元/蔸计;每亩超过100蔸(每6.67平方米超过1蔸)按面积进行丈量登记,补偿单价按10000元/亩(每平方米15元)计。中蔸:3~4条(每条高度4米以上,成材)为一中蔸,零星种植按50元/蔸计;每亩超过150蔸(每4.45平方米超过1蔸)按面积进行丈量登记,补偿单价按7500元/亩(每平方米11.25元)计。小蔸:2条(每条高度4米以上,成材)及以下为一小蔸,零星种植按10元/蔸计;每亩超过300蔸(每2.22平方米超过1蔸)按面积进行丈量登记,补偿单价按3000元/亩(每平方米4.5元)计。苗:零星种植的按每蔸2元计;每亩超过1000蔸成片种植的按2000元/亩(每平方米3元)计。每亩补偿总额不超过10000元(每平方米15元)。6、散生杂竹、篙竹及其它竹:大蔸:10条(每条高度4米以上,成材)以上为一大蔸,零星种植按80元/蔸计;每亩超过100蔸(每6.67平方米超过1蔸)按面积进行丈量登记,补偿单价按8000元/亩(每平方米12元)计。中蔸:4~9条(每条高度4米以上,成材)为一中蔸,零星种植按40元/蔸计;每亩超过150蔸(每4.45平方米超过1蔸)按面积进行丈量登记,补偿单价按6000元/亩(每平方米9元)计。小蔸:3条(每条高度4米以上,成材)及以下为一小蔸,零星种植按10元/蔸计;每亩超过300蔸(每2.22平方米超过1蔸)按面积进行丈量登记,补偿单价按3000元/亩(每平方米4.5元)计。苗:2元/蔸,每亩超过1000蔸成片种植的按2000元/亩(每平方米3元)计。每亩补偿总额不超过8000元(每平方米12元)。7、成片林地按每亩2000元青苗费补偿。零星树木按以下标准补偿:特大树(胸径50厘米及以上):200元/棵。大树(胸径20厘米及以上):50元/棵。中树(胸径10厘米及以上):30元/棵。小树(胸径10厘米以下):5元/棵。8、橡草:3元/平方米。9、蕉:大条(主干高1.5米及以上、主直径15厘米及以上):零星种植按30元/条计;每亩超过150条(每4.45平方米超过1条)按面积进行丈量登记,补偿单价按4500元/亩(每平方米6.75元)计。小条(主干高0.5米及以上):零星种植按15元/条计;每亩超过200条(每3.34平方米超过1条)按面积进行丈量登记,补偿单价按3000元/亩(每平方米4.5元)计。苗(主干高0.5米以下):零星种植按5元/条计;每亩超过400条(每1.67平方米超过1条)按面积进行丈量登记,补偿单价按2000元/亩(每平方米3元)计。每亩补偿总额不超过4500元(每平方米6.75元)。10、以间种方式种植果树、葡萄、竹、蕉、粽叶等,只按最高补偿标准的一个种类进行补偿。二、建筑物和构筑物类11、砖砌瓦顶简厕按100元/平方米计算。12、砖砌水泥底粪池按80元/平方米计算。13、砖砌围墙:24墙按50元/平方米计算,18墙按30元/平方米计算。14、砖(石)砌塘基、挡土墙按120元/立方米计算。15、砖砌水泥底水池按100元/立方米计算。16、埋地粪缸按20元/个计算。17、水泥晒谷坪:厚度5厘米以上的按30元/平方米计,厚度5厘米以下的按15元/平方米计。18、砖砌或水泥披挡水井(口径1米以上、深10米),每口井补偿2000元,深度每加1米,增加200元;手摇泵井,每口补偿500元。19、坟:祖坟2000元/穴(村庄里大家族的共同祖先,六代以上),瓷片坟800元/穴,砖坟500元/穴,土坟300元/穴,印子坟50元/穴。20、塘涵500元/条。21、水泥电杆:8米长,240元/根;6米长,180元/根。22、木电杆:30元/条。 23、用于维护农作物不受禽畜损害的勒树作为勒丛处理,大勒丛(平均高度2米以上)8元/米,小勒丛(平均高度2米以下)4元/米。24、金属水管:4分管,6元/米;6分管,8元/米;1寸管,12元/米;1.5寸管,15元/米;2寸管,20元/米;2.5寸管,28元/米。25、PVC管:4分管,3元/米;6分管,4元/米;1寸管,6元/米;3寸管,10元/米;4寸管,14元/米; 5寸管,19元/米;6寸管,24元/米。26、水泥涵管:直径30厘米,15元/米;直径60厘米,30元/米;直径80厘米,80元/米;直径100厘米,95元/米。27、水泥柱:长度1.5米以下,20元/条;长度1.5米至2米,30元/条;长度2米以上,28元/条。28、竹片围棚3元/米;纱网围栏1.5元/米。29、木柱石棉瓦顶简易棚,有石棉瓦或木板围起的按30元/平方米计,没有围的按20元/平方米计,铺有水泥地面的增加15元/平方米。30、水表:已向自来水公司缴交了报装费、手续齐备的按600元/个计,其余的按60元/个计。31、已经用作盖板、简易桥等水泥板(厚6~10厘米)按50元/平方米计。三、有关规定32、未列入的附着物参照类似的标准给予补偿。33、对个别特殊的附着物,按实际的造价或损失给予合理补偿。34、补偿款付清后,青苗、附着物由所有者按规定限期自行处理。35、在没有签定承包合同的土地上种植各种果、竹、树木的,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可按规定进行补偿。以虚假合同骗取补偿的一律视作集体财物,青苗、附着物补偿归集体所有,如涉及违法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36、征地通告发布后,各种插种、抢种、抢建的青苗和附着物、构筑物等一律不予补偿。37、重点项目征地拆迁,在测量和勘测前,区*可根据需要,发布青苗附着物控制公告,控制公告发布后,各种插种、抢种、抢建的青苗和附着物、建筑物、构筑物等一律不予补偿。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01 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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