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文学理论教程》论述题如何理解文学创作的典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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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4 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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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2-23 22:23
文学创作
指作家为现实生活所感动,根据对生活的审美体验,通过头脑的加工改造,以语言为材料创造出艺术形象,形成可供读者欣赏的文学作品,这样一种特殊的复杂的精神生产活动称为文学创作。文学创作是最基本的文学实践,它是作家对一定社会生活的审美体验的形象反映,既包含对生活的审美认识,又包含着审美创造。
所谓典型化,就是化生活素材为具有典型意义的艺术形象,这是文学创作的基本规律之一。文学创作作为一种特殊的审美创造,不能简单地记录事实,而需要把日常的生活现象典型化,这就是孕育作品时的艺术构思过程
在中国文学史上,随着文学的发展,人们曾不断地总结文学创作的经验,探讨文学创作问题。从先秦开始,人们就逐渐注意到文学托物言志反映生活的特点。晋代陆机的《文赋》,是中国文学理论史上第一篇系统论述创作的文章,其中心内容就是“论作文之利害所由”。陆机根据文学的实践经验,指出文学创作的难处在于“意不称物,文不逮意”,从而提出了文学创作中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内容与形式的关系等问题,对“物、”“情”、“文”三者的关系进行了探索,并比较细致地论述了创作中的构思过程,奠定了研究文学创作的基础。齐梁时代的刘勰在《《文心雕龙》》中,也把创作论列为他的文学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他在《神思》中指出了文学创作过程中“神与物游”的思维特点;在《情采》篇中阐明了“为情而造文”的创作原则,在《物色》篇中提出了“以少总多,情貌无遗”的艺术概括理论,同时还涉及文学创作的其他许多方面的问题,大大地开拓了有关文学创作理论研究的领域。此后,出现了浩如烟海的文论、诗话、评点等,其中不乏有关文学创作的甘苦之谈和真知灼见,如清代叶燮在《原诗》中把被表现的客观事物概括为理、事、情,把作者的主观条件归纳为才、识、胆、力,对文学创作中的主客观关系问题提出了可贵的见解;明代李贽、清代金人瑞、李渔等研究了小说、戏剧的创作经验,也提出了不少精辟见解。主张主观和客观统一,崇尚物我交融,寓情于景,形神兼备,是中国文学创作理论的优良传统。
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以辩证唯物主义的反映论为指导,从美学的观点和历史的观点揭示了文学创作的基本原理。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指出了人的生产的共同规律,即“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人不仅要认识世界,而且要按照自己的目的去改造世界。文学创作是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的集中表现,既要反映客观的社会生活,又要表现主体的审美意识,作为审美主体和审美客体的交融和结合,无疑地要受“美的规律”的直接制约。许多杰出作家的经验表明,文学创作要对人生进行探索,必定要在作品中反映作家对生活的审美体验,倾注他们的感情和理想。鲁迅在《我怎么做起小说来》中谈到自己的创作经历时指出,文学创作“必须是‘为人生’,而且要改良这人生”。他在《俄译本〈阿Q正传〉序及著者自叙传略》中又说,《阿Q正传》反映的正是“在我的眼里所经过的中国的人生”。巴金在《文学生活五十年》中总结自己的创作道路时指出:“我曾经说过:‘我是从探索人生出发走上文学道路的。’五十多年中我也有放弃探索的时候;停止探索我就写不出作品。……我的每篇作品都是我追求光明的呼声。”作家的这种探索和追求,正说明了文学创作的审美性质。 文学创作需要正确处理主观与客观的关系、内容与形式的关系,这个过程极为复杂,其中包含着诸如素材积累、艺术构思、语言表达等方面的问题。它因时因事而异,变化无穷,但又有一定的共同规律可循。
生活是文学的唯一源泉,作家从事文学创作应当从对生活的审美感受出发。他的生活积累越深厚,就越能培育出丰硕的果实。因此,作家首先必须投身到社会实践中去。文学描写的中心是作为“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的人,对于文学创作来说,了解人熟悉人的工作是第一位的工作,要善于在社会实践中观察人、剖析人的内心世界,关心人们的各种命运,设身处地地体察不同的性格、不同的心理、不同的情绪、不同的色彩和节奏,从生活中获得只有作家个人才能捕捉到的那种独特的感受,抓住最能代表人物性格的特征和行为。同时,要在这个基础上,进行反复的深入思考,透过生活现象探求生活真谛,逐步加深对生活的理解。在深入生活中,观察、体验、研究、分析各种人和各种社会现象,这是文学创作的前提。
文学创作作为一种特殊的审美创造,不能简单地记录事实,而需要把日常的生活现象典型化,这就是孕育作品时的艺术构思过程。所谓典型化,就是化生活素材为具有典型意义的艺术形象,这是文学创作的基本规律之一。为此,必须经过艺术概括对生活进行选择、提炼、改造、集中,虚构出新的形象。正如鲁迅在《我怎么做起小说来》中所说的:“所写的事迹,大抵有一点见过或听到过的缘由,但决不全用这事实,只是采取一端,加以改造,或生发开去,到足以几乎完全发表我的意思为止。人物的模特儿也一样,没有专用过一个人,往往嘴在渐江,脸在北京,衣服在山西,是一个拼凑起来的脚色。”在这个过程中,首先是选取题材。作家所写的应当是他受了感动而又认为有意义的审美对象,接着而来的,是酝酿主题。文学创作要取得成功,不仅要题材选择得恰当,而且尤需从中发掘出它的深刻的含义,揭示出别人没有觉察到的事物之间的某种本质联系,获得对生活的独特的审美体验。主题应该是从丰富的生活感受中反复思索和探求而酝酿成熟的结晶,它来自生活的深处,是和生动的表象有血有肉地联系在一起的。艺术构思由此继续深化,使生活表象和作家的审美意识融合起来,逐渐形成意象,最后才能化为艺术形象。
文学创作在艺术构思的基础上,还有一个语言表达的过程。既要力求做到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又要寻找形式与内容的完美结合。高尔基说:“语言把我们的一切印象、感情和思想固定下来,它是文学的基本材料。文学就是用语言来表达的造型艺术。”(《论散文》)语言具有描绘形象、唤起读者形象联想的功能,是因为语词所表现的概念是同有关的表象联系在一起的。作家应当掌握语言艺术的特点和技巧。从所反映的生活出发,去寻求最恰当的语言。老舍在《语言与生活》中说过:“语言脱离了生活就是死的。语言是生命与生活的声音。”作家有深厚的生活底子,对所写的人物有深刻的了解,才能更好地驾驭语言。
在文学创作过程中,作家掌握世界的方式有其特点,人们把作家形象地认识和反映生活的过程称为形象思维或艺术思维。别林斯基在《智慧的痛苦》中说:“诗人用形象来思考;他不证明真理,却显示真理。”他在《艺术的观念》中又指出:“艺术是对真理的直感的观察,或者说是寓于形象的思维。”形象思维是人们的认识规律在文学创作领域中的特殊表现,体现为自觉的表象运动,通过形象的联想、推测和组合,而构成新的艺术形象。它不仅是对生活的审美认识,而且是一种审美创造过程。当然,文学创作不只是依靠形象思维,它也离不开逻辑思维。茅盾在《漫谈文艺创作》中指出:“可以这么说,逻辑思维与形象思维在作家头脑中交错进行,使创作过程中既有能够反映时代精神的主题思想,又能塑造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这一构思整体的两面,它们的关系是辩证的,是相辅相成而不是对立的。”
情感、*对于文学创作也具有重要的作用,它既是创作的重要动力,又是作品内容的重要因素。在创作过程中,作家必然对一些人物和现象流露出同情或喜爱,而对另一些人物和现象表示厌恶和反对,他必然要透过作品中的形象对生活作出评价,显示出自己的倾向,并以这一切去感染读者。作家对生活的审美认识、审美评价、审美感情、审美理想,都和他的世界观分不开。然而,作家的世界观和文学创作的关系的表现又是很复杂的。对于一个作家来说,他的世界观不一定是单纯的,而且常常有发展变化。另一方面,在形象思维中往往表现出这样的情况:形象一旦孕育成熟,就有他自身发展的逻辑,有时会修正作家原有的观点。文学作品所创造的艺术形象的客观意义,既可能超越作家原有的认识,也可能没有达到作家原来的意图。在文学创作过程中,作家的思想观点和客观的现实生活发生矛盾的情况是难免的。许多伟大的作家在面临这种矛盾的时候,都力求忠实于客观现实生活,纠正自己的错误观点,而使思想得到提高。这也是文学创作中所常见的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