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3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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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11:06
在我国广大农村,宅基地的管理从理论上来讲实行的是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使用制度。即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但公民可以依法取得对宅基地的使用权。 宅基地作为特殊财产,虽然不能以一般财产的继承方式来继承,但是可以依法取得对该宅基地的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3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第九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第十二条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原国家土地局关于《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11:07
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是不能买卖的。农村的房屋可以买卖。如果有协议,则按协议办。案件的判决胜诉与否,要看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代理。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11:07
您好,我是律师事务所的工作人员,关于您的问题,我的回复如下:目前,宅基地使用权证上是否是您的名字,如果是,那您就对此处的宅基地享有使用权,原房主无权收回。建议您去律师事务所做详细的咨询。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11:08
建议你直接到*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