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直接用汽油泼人,在法律上能够,构成什么罪名?能不能构成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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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3 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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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3 11:30
直接用汽油泼人,要看有没有后续动作,如果拿了打火机则涉嫌放火罪。
法律分析汽油作为一种极易燃烧的物品,只要有星星之火,就足以造成一场火灾,火灾一旦酿成,伤亡人数、财产损失都难以预料。 当事人以构成放火罪要件属于未遂。但已涉嫌放火罪。放火罪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被放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之首。放火罪是故意引起火灾,损坏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对于放火罪的未遂既遂问题,有两个方面的内容。从刑法第114条的规定看,只要实行放火行为,不管其行为是否终了,不管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只要危及公共安全,就构成放火罪;从刑法第115条,放火造成了严重后果,出现了重伤、死亡,或者财产严重损失,法律规定给予更为严厉的法定刑,但是对于放火罪来说,还是应该有未遂和既遂之分的。未遂问题存在于直接故意实施的犯罪之中,放火罪是直接故意实施的犯罪,就有区分未遂和既遂的客观基础。刑法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放火犯就有了区分未遂和既遂后,可以承担不同的刑事责任的后果,这也是区分放火罪未遂和既遂的必要所在。从法律上讲,在刑法第114条的基础上,虽然规定的都是“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一方面,相对于那些危害严重的火灾而言,它可能就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造成的未遂状态,而且对于小型火灾来说,也有一个是否实际发生火灾的问题,有一个犯罪是否得逞的问题。承认放火罪有未遂状态,一方面符合放火罪的客观特征,另一方面承认可以从轻减轻处罚,也为教育改造罪犯提供了有得的条件,特别是对那些一失足成千古恨人来说,有可能得到改造使这一恨不至于恨得太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3 11:31
要看为什么用汽油泼人。如果泼汽油只是第一步,接下来又掏出打火机,那就构成故意伤害罪的犯罪预备,如果泼汽油的场合容易构成火灾,危及公共安全,则构成放火罪。此罪名为危险犯,不需要发生危害的实际结果。 如果仅仅是出于愤怒,顺手泼了对方汽油,又没有造*身损害,则不构成犯罪。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3 11:31
故意伤害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记得采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