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语简释:“八事”“三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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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4 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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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2 15:54
八不主义
胡适在《文学改良刍议》中提出文学改良“须从八事入手”:“一曰:须言之有物。二曰:不摹仿古人。三曰:须讲求文法。四曰:不作无病之*。五曰:务去滥调套语。六曰:不用典。七曰:不讲对仗。八曰:不避俗字俗语。”
1925年徐志摩主编《晨报副刊》,1926年徐志摩、闻一多在《晨报副刊》上编《诗镌》周刊,提倡新格律诗。闻一多发表《诗的格律》的理论文章,提出诗歌“三美”的主张,即音乐的美(音节)、绘画的美(词藻)、建筑的美(节的匀称和句的均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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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12 15:54
1.1917年1月,胡适在《新青年》上公开发表 一文。提出文学*的“八事”主张。同年2月,陈独秀在《新青年》上发表 以声援胡适的文学改良主张。
胡适先生在文学改良刍议中提出:吾以为今日而言文学改良,须从八事入手。八事者何?
一曰,须言之有物。
二曰,不摹仿古人。
三曰,须讲求文法。
四曰,不作无病之*。
五曰,务去烂调套语。
六曰,不用典。
七曰,不讲对仗。
八曰,不避俗字俗语。
2.徐志摩非常推崇闻一多关于“三美”的诗学主张。闻一多提出的"三美"主张包括:音乐美、绘画美、建筑美。
建筑美,即是诗歌的形式要整齐,每一句话的字数差不多;音乐美,即是音韵语句节奏铿锵,押韵;绘画美,是指词藻的选用,即诗歌语言要具有色彩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