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债务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怎么申请执行连带责任人(开庭时已经确定了连带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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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3 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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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7 22:19
根据已生效的民事判决书,债务人及连带责任人拒不履行的,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申请执行即可。人民*受理有权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或者与第一审人民*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应当作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