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3 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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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7 04:22
为贯彻落实《*南宁* 南宁市*关于印发<南宁市深化人才发展*机制改革 打造面向东盟的区域性国际人才高地行动计划>的通知》(南发〔2018〕17号)文件精神,根据《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南宁市*令7号)、《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印发<南宁市高坡岭人才公寓分配方案>的通知》(南住建〔2019〕6号)等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第一批次南宁市高坡岭人才公寓报名选房分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高坡岭人才公寓其他人才住房1050套,其中:单间配套50套、一房一厅500套、二房一厅500套,地址为:青秀区高坡岭路20号。
二、报名条件取得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尚未实物配租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或境外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家庭和个人。
三、报名时间2020年1月15日00:00至2020年1月19日17:00。
四、报名方式
(一)线上报名报名人员通过“南宁住建”微信公众号或授权的“南宁选房网”网站、“绿城选房网”微信公众号等网上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后,按操作规程报名。线上报名可全时段进行。上传毕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称“学信网”)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填写毕业证编号及学信网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在线验证码。
(二)线下报名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含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或境外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信网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手机到南宁市保障住房服务大厅,由工作人员指导帮助进行报名。线下报名在正常工作日时段内进行(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南宁市保障住房服务大厅位于青秀区大渌岭路53号凤岭北苑4号楼1楼。可乘坐29路、105路、106路公交车至站南一支路口站,距离地铁1号线火车东站A出口1.5公里。
五、学历审核方式审核部门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码登录学信网进行验证,学历审核以学信网验证结果为准。
2001年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申请人在学信网上无法获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申请人应及时向学信网申请学历认证并在报名截止之日起两个月内将认证结果提供给高坡岭人才公寓学历审核部门。
六、配租原则
(一)配租顺序确定规则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按照学历高低确定配租顺序,学历高者优先入围,优先选房;学历相同的,按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核准顺序确定配租顺序。
(二)配租户型标准报名人员可以申请配租一套60平方米以下的高坡岭人才公寓,租金按同类地段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交纳。配租户型按照取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家庭人数确定,配租户型标准按以下情形确定:1.实物配租保障人口为1人的,可以申请配租单间配套户型;2.实物配租保障人口为2人的,可以申请配租一房一厅户型;3.实物配租保障人口为3人,保障人口中有未满16周岁人员的,可以申请配租一房一厅户型;保障人口均年满16周岁的,可以申请配租二房一厅户型;4.实物配租保障人口为4人及以上的,可以申请配租二房一厅户型。
七、配租程序
(一)确定选房资格名单和顺序报名时间截止后,市住房保障部门根据报名人员申请的户型以及配租顺序确定规则,按照报名户数与供应房源数量1:1的比例生成选房资格名单和顺序;如报名人数低于房源供应数量的,报名人员全部入围。选房资格名单和顺序生成后在市住房保障部门网络平台公示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选房资格名单和顺序确定。
(二)选房分配及合同签订选房资格名单和顺序确定后,由住房保障部门通过在官方网站、“南宁住建”微信公众号、“绿城选房网”微信公众号发布通告、手机短信、电话等形式通知获得选房资格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及在南宁市市区工商银行开户的本人储蓄卡等相关证件、材料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选房分配。
选房分配流程包括签到、抽选房号、向运营管理单位缴纳住房租赁保证金并与其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期限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有效期剩余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抽选房号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现场依次按照选房资格名单顺序号叫号进行,如叫号3次后未能按号参加抽选房号的,则排在所有叫号结束后重新按号抽选房号,已抽取的房源全程在现场和选房网上同步显示。选房分配当天17:00前未到场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选房,不能再参加本轮次选房分配,需重新进行报名选房分配。
选房人员在选房分配当天抽选房号但未签订租赁合同的,应当自选房之日起10日内与运营管理单位签订租赁合同,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租赁权。
由申请人自行通过学信网申请学历认证的, 申请人需在报名截止之日起两个月内将认证结果提供给高坡岭人才公寓学历审核部门。经审核符合条件后,方可签订高坡岭人才公寓租赁合同,若学历不符合条件或逾期未反馈学历认证结果,则取消其本次报名及选房资格。
高坡岭人才公寓租赁合同由高坡岭人才公寓主申请人签订。
(三)办理入住手续选房人员应当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与小区物业服务单位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及办理入住手续,然后到小区物业办公室由运营管理单位与物业服务单位发放房屋钥匙。
八、相关责任选房人员抽选房号后放弃租赁权,或未按时签订租赁合同,或签订租赁合同后15日内未办理入住手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实物配租,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取消其保障资格,并限定自抽选房号之日起二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退出保障的,申请家庭需退出所承租的高坡岭人才公寓。
已获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申请家庭在未退出实物保障前又参加本次报名分配的,取消其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网络平台1. 市住建部门政务网;2. 授权的南宁选房网;3. 搜索并关注“南宁住建”微信公众号或授权的南宁选房网的微信公众号“绿城选房网”。
高坡岭人才公寓分配及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有关*、通告、公示、信息等均会在以上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报名选房分配功能设在“南宁住建”微信公众号、“南宁选房网”及其微信公众号。
(二)用户注册申请高坡岭人才公寓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物配租轮候家庭,其主申请人不符合学历条件的,应当将本家庭符合学历条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共同申请人变更为高坡岭人才公寓的主申请人。原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物配租轮候家庭主申请人可登录绿城选房网微信公众号线上申请变更或者到南宁市保障住房服务大厅由工作人员指导申请变更,然后再由变更后的主申请人进行报名。
报名人员应当按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在报名选房前详细阅读本通告内容,遵守本通告相关规定。
(三)在线验证码及学历认证操作提示1.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在线验证码获取:登录学信网,点击“学信档案”,进入“进入学信档案”后点击“在线验证报告”的“查看”。
2. 学历认证:登录学信网,点击“出国教育背景服务”,然后点击“网上申请”,进入“点击进入网上申请系统”,有学信网账号的,直接登录;没有学信网账号的,点击“注册”,然后按操作规程操作。
3.学信网址。
来源:南宁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