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3 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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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09:34
01 你想过吗?如何将公积金卡变成可以“透支”的信用卡
中国式婚嫁,“男买房女购车”的结婚模式已被大众普遍默许。但面对高昂的房价,不少经济适用型的准婚男望洋兴叹。于是一些人求助父母资助,或干脆卖掉老宅再添钱换大房,哪怕婆媳共处,总之有房。相较之下,也有些自食其力者选择贷款,用日后漫长的岁月偿还。
其实,贷款看似简单,但真正会用的人并不多。就拿人人皆知的住房公积金来说,如何最大限度地借它实现购房优惠,是每位购房者所关注的。可是人们往往只知道公积金不能用作购房首付,也就是说通过公积金贷款购房需要先消费后提取。这样一来便导致很多人因凑不上首付而将购房计划无限期延后,眼巴巴看着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干躺着用不上。
好,那么,如果我们变换一下思维,将公积金卡当成可以透支的“信用卡”如何?
详细说,如果你的公积金余额较多,完全可以先借款把首付凑上,并在购房时按流程申请公积金贷款,等一切审核通过后,再提取公积金还清借款。相当于用别人的钱买房,再用自己的公积金还账。
然而一些自认为还算聪明的年轻人觉得,这种方式总要找人张口借钱,显得低三下四。既然自己上班没多久,公积金账户余额有限,那就用父母的公积金贷款给自己买婚房,他们的工龄较长,公积金余额也较多,不是更好吗?否则这些钱也只能等到退休才能提取。但亲,你可能不知道,这看上去合乎逻辑的办法,实际却并不成立。因为原则上,父母与子女间的公积金是不能互相使用的。故在住房公积金购房申贷问题上视为两户人,子女与父母之间是单独分开的,算作两个家庭。所以,父母如果以子女名义给其置备婚房是无法提取公积金的,除非以自己的名义购房,但这又涉及未来长时间还款无法用上子女的公积金问题。
怎么办?还是变换固有思路。既然单独以子女或父母之名都无法充分用足公积金,那就在房本上把两个人的名字都写上,譬如父与子。依然借助上述“先借后还策略”把房子买了,假定以儿子作为贷款人,那么父亲可随后将购房合同签订之日前的公积金进行一次性提取,而儿子除了一次性提取外,还可在日后的还贷阶段定期提取。堪称两全其美。
02 以下五个问题,你得清楚
另外,以下几点也需要准婚男青年在购房时尤其注意。(敲黑板!!!)
第一,由于住房公积金是一项个人的长期住房储金,目的是通过逐步积累,帮助缴存职工解决基本的住房问题。所以在合理确定公积金贷款顺序方面,对于购买首套房的青年来说,应该遵循先公积金贷款后商业贷款的顺序,以充分享受公积金贷款的优惠利率*。
第二,公积金贷款额是有上限的,所以不能超出上限。换句话说,它与商业贷款存在很大区别,不能单纯依据房产评估值来计算贷款额,而是需要根据借款人的收入、缴存额和缴存比例综合计算,严格控制不能超出公积金贷款的最高上限。
第三,对于公积金账户余额较多,且贷款初期现金支出压力不大的青年来说,可以选择用公积金账户里的全部余额冲抵贷款本金。举个例子,贷款50万元,公积金账户余额有30万元,不妨用这30万元先冲抵大部分贷款本金,以省下一笔可观的利息支出。
第四,在合理确定还款额度方面,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非常灵活,借款人只要每个月的还款额不低于“最低还款额”便可随意确定还款数额。就是说,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与借款人协商确定贷款金额、期限,以及贷款每期的最低还款额度。而在还贷的过程中,借款人还可以通过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户服务电话调整每月的还款额,但要合理确定当月还款额度,以免最后几个月还款压力过大。
第五,在结清公积金贷款后可以再行使用公积金购房。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系统上就会有相应记录。所以在上一次贷款未还清前,夫妻双方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但如果第一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夫妻双方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仍可视为首次购房,不受二套房的**。
03 关于公积金的11大最容易稀里糊涂的问题
疑问一:父亲给儿子买婚房,但房本上写的是父子两个人的名字,这种情况下,两个人的公积金是否都可以提取?
答:如果房本上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假设儿子作为贷款人,那么父亲可以将购房合同签订之日前的公积金进行一次性提取,之后的则不可以提取,除非退休。但作为贷款人的儿子除了一次性提取外,还可以在日后的还贷阶段定期提取。
疑问二:购房人买房,每月公积金有3000多元,还贷款2000元,那么剩余的1000多元公积金能否提取?
答:不可以提取。但购房者可以在大额还款时提取,也就是说拿着银行的还款凭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来取。对于大额还款的金额,各银行都有各自的门槛。
疑问三:如果本市职工到异地购房,能否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答: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本市职工到异地购房必须户口在当地,或在本市的原单位将其派往买房的城市去工作,而且单位必须出具派往工作地的证明。其次,外地购房必须在取得产权证后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也就是说,在本市买房只需要有购房合同就能提取公积金,但用本市的公积金到外地买房必须要有产权证。反之,如果外地职工到本市买房,则需要遵守外地城市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毕竟每个城市的公积金*都有一些不同,在哪个城市取公积金就必须遵循哪个城市的*。
疑问四:如果购房者所在单位没有如期缴存的话,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继续偿还贷款?
答:目前公积金贷款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同时必须强制签订委提协议,也就是委托扣款协议。通常,公积金贷款是“一卡两户”,一个是公积金账户,一个是储蓄账户,也就是代扣账户。贷款人在第一个月还款前必须存足首月还款金额,比如每月还款3000元,于当月20日扣款的话,那么首月需要存满3000元。而当首月关联扣款成功后,以后每个月就能正常循环了。但是,如果因为单位没有按期缴存而出现缴存空档致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的话,贷款人必须自己注意往储蓄卡里存钱,否则也会因为逾期而产生罚息,甚至在个人征信系统中出现不良记录。
疑问五:如果本市职工在缴存公积金期间辞职,在暂时没有找到下一份工作前,公积金是否可以自己上?
答:职工离职后是不可以自己继续缴存的,因为缴存公积金属于单位行为。故职工辞职后,原单位会将其公积金进行封存,直到职工找到下一个接收单位。在此期间,该职工是没有住房公积金的。
疑问六:假设父母用公积金购房还款,但中途出现身故,子女是否可以接着用自己的公积金还款?
答:必须在变更借款人的情况下,子女才可以用自己的公积金还款。而如果是按揭贷款的话,可以咨询贷款银行,也是只要子女成为借款人就可以使用自己的公积金。但实际情况是很少有人能变更。也就是说,如果既不是购房人也不是借款人,那就提取不了公积金。即只能将父母死亡后的公积金进行提取,但儿子不可以提取自己的公积金。
疑问七:购房合同下来后多久可以提取公积金?
答:如果是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的话,不论购房人何时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取的都是购房合同签订日之前单位给上的那部分公积金。但如果是贷款购房的话,贷款人则随时可以拿着银行贷款凭证,进行公积金提取。
疑问八:住房抵押贷款是否也能提取公积金?
答:住房抵押贷款不属于住房贷款,因此是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疑问九:在本市工作的职工,辞职后去外地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如何调转?
答:一般情况下,需要先由外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缴存证明,然后再由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接打到外地的公积金账户里,个人是不接手的。举个例子,假设天津的职工去北京工作的话,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转账,将天津缴纳的公积金余额转移到北京住房公积金账户。需携带的审核资料包括:住房公积金龙卡或住房公积金储蓄卡;身份证;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或者开户证明,证明上应记载“收款人名称”、“收款账号和开户银行”并加盖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印章。
疑问十:如果本市职工辞职后选择去外地创业呢?其公积金又是否可以提取?
答:如果是去外地创业的话,则暂时由本市这边的单位做封存,待满两年后再行提取。但是这个“满两年”是以最后一次缴存的时间往后推两年,而不是辞职之日往后推两年。譬如,倘若职工在辞职后又找了一个单位,并缴存过公积金,可是工作几个月后又辞职创业,那么就要从最后一次缴存公积金的日子往后推两年,才可以取。
疑问十一:租赁自住住房支付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是什么?
答:首先说,提取人及配偶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住房,正常租赁住房期间,一个季度内只可以领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比如10月份领取后,当年的11月、12月就不能再次领取。而且在领取额度上也是有规定的,一般来说每月的额度不能超过1980元的上限。如果提取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提取额不足以支付租金的,其配偶可提取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各城市在提取条件上存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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