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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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8 13:59
家长《就业失业登记证》、居住证和高中段学籍证明。
流入省的随迁子女在父母经常居住地接受高中段教育,至毕业时具有两年以上连续就学记录的,同时提供家长《就业失业登记证》、居住证和高中段学籍证明,即可在省参加高考。具体报名、审核、录取办法由省招生委员会确定。
流出省的随迁子女无法在流入地参加高考需回省参加考试的,可按省有关规定报名参加高考。流入省的随迁子女在省报名参加高考后,与省考生享受同等的招生录取待遇。
扩展资料:
河北省外地高考生的相关要求规定:
1、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发展改革部门要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2、教育部门要做好学生的学籍注册及管理工作,省、市、县招生考试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报名、考试、录取工作。*门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辖区派出所要及时提供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的居住等相关信息。
3、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提供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信息。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积极导向作用,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河北省**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