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向伊朗供应的7类规定的常规武器,是哪7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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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5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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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27 21:07
1992年1月1日,联合国秘书长根据第46届联大的第46/36L号决议在纽约设立《联合国常规武器登记册》。
列入《联合国常规武器登记册》的七大类常规武器如下:
1、作战坦克系指履带式或轮式自行推进的装甲车辆,有高度越野机动性和高度自卫能力,空车自重至少为16.5吨,装有高初速、可直接瞄准射击、发射管口径75毫米或75毫米以上的主炮。
2、 装甲战斗车系指履带式或轮式自行推进、有装甲保护、具有越野能力的车辆,或用于运载4人以上步兵分队,或配备了一件口径至少20毫米的武器,有的配备反坦克导弹发射器。
3、大口径火炮系指各种加农炮、榴弹炮、加农榴弹炮、迫击炮或齐射火箭系统,主要以间接瞄准射击的火力攻击地面目标,口径不小于100毫米。
4、作战飞机系指固定翼或后掠翼(指的是"可变后掠翼")飞机,其设计、装备或经过改装后,可使用导弹、非制导火箭、*、航炮、机关炮或其他毁伤性武器攻击目标,其中包括专门执行电子战、压制空防或侦察任务的上述飞机的变型机。初级教练机不包括在内,但按上述作战飞机的性能进行设计、装备或改装的初级教练机需列入登记范围。
5、攻击直升机系指旋转翼飞机,装备齐全,可以使用反装甲、空对地或空对空制导武器,并装有上述武器所需的射击控制和瞄准系统。
6、作战舰艇系指标准排水量750吨或750吨以上,配备了供军事用途的武器和装备的水面舰艇和潜艇。通常,标准排水量500吨以上的水面舰艇通称为舰,标准排水量500吨以下的水面舰艇通称为艇,潜艇无论吨位大小习惯上均称为艇。
7、导弹和导弹发射系统系指射程25千米或25千米以上的各类制导火箭、弹道导弹或巡航导弹,包括设计或改装后可用以发射导弹的车辆、设备或装置。
登记册列出的7类武器的转让情况绝大部分已经登记。有的国家提出,将登记册的适用范围扩大到武器的储备与采购,将有关的防空导弹、通讯和信息战武器列入登记范围,也有的国家提出,将登记册的适用范围扩大到大规模毁伤性武器,但不少国家出于维护自身安全利益的需要予以抵制,各方对扩大适用范围存在较大分歧。从目前看,除上述因素外,联合国建立这一登记册由于一些国家出于自身安全等各方面的考虑,造成普遍性不足,其的影响十分有限。
1998年因mei@@帼以注角的方式登记向台、、、、、弯出售武器,我囯退出了该登记制度。 ;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27 21:07
我可以告诉你,只要是热兵器。都不能出口的伊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