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5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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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27 23:52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8-05您好,我是律临平台的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您方便的话可以详细叙述一下遭遇到的法律纠纷是什么,以便我给您提供恰当的建议和意见。由于咨询的人数太多,请您稍等一下哈~ 单位名称: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办理地点: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就路31号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星期六上午9:00—12:00 业务咨询:020-12345可以办理居住权登记哒《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广州的这一权利的登记有何具体规定?您稍等一下哈,我查一下《办法》明确:设立居住权的,当事人双方应当持不动产权属证书、居住权合同等材料申请办理居住权首次登记。居住权期限发生变化的,当事人应当申请办理居住权变更登记。居住权消灭或居住权人放弃权利的,当事人应当及时申请办理居住权注销登记。我问的是广州地方的具体规定?这个就是广州规定哒或者你可以直接咨询广州的房管局啊